Tuesday, October 16, 2007

杨银波:姚立法之受难绝非个案

各种消息显示,一批人在此期间失踪。每遇重大节日或者重大政事,向来如此。熟悉这一规则的人已经越来越多,似乎已成定律。这个呈“风雨欲来”之势的“十七 大”,究竟需要多少人来垫背才能保证其安定、团结、圆满?这个问题,在我没有得到更多失踪人口数量之前,实在无力回答。姚立法是这当中受难的一个人。如果 不是其子姚遥透露给媒体,我可能至今还蒙在鼓里。一般来说,足以在此期间被“带离”的失踪者,大都是能够就权力之事产生直接影响的人士,姚立法即是其中之 一。当初,曾收到友人转来的《为权力而斗争》,是一本非常有胆魄——实则是普及法治意识——的自印小册,此即产生于姚立法的手笔。一年过去了,这本小册我 仍然珍藏于我的图书馆之中,我深知它凝聚着非同一般的心血,乃是传说中的“民主斗士”、“布衣代表”、“现象焦点”,轰动媒体并激发了极大感召力的姚立法 所为。我为这样一个人而兴奋,阅读他的博客,搜索他的报道,研究他接受专访的书籍。更感到庆幸的是,他的身边总是聚集着一大批底层群体的精英人物,同时还 影响了一个非常年轻,却颇有潜力的法学专业人士——姚遥,他的亲骨肉。

想当初,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的某工作人员,曾经给予当时在任的湖北省潜江市民选人大代表姚立法这样的评价:“姚立法现象,从本质上说,是基层民主意识苏醒与 执政水平的冲突。”其实,这位朋友只看到了表面现象,将“执政”二字合法化理解了。倘若执政之权力来自民意授权,来自合法化契约,那么基层民主意识苏醒对 于这样的权力实在就谈不上任何“冲突”,只可谓“监督”矣。毕竟,若两者皆合法,则合法与合法之间,乃是民主意志之较量,而非民与官的传统残酷争斗。姚立 法这个人,我要说,至今没有任何一本专着将其理念完全陈述完毕,太多人都只是着眼于表面现象,是作为“猎奇”来对待,榨取其新闻价值,其内涵却鲜有报道, 实在是对真正民主的一种巨大恐惧。多少年以来,我在诸多方面与姚立法走着相同的道路,却没有他那样职业化、专业化,他的智识绝非普普通通的“照本宣科”, 而是有着实地的反复研究,有着同道的反复切磋,有着在各种场合呐喊、批判、“我反对”的持续。应该说,这是一个行动力极强的法治学者。

姚立法此次失踪,据传闻,乃是基于“广布谣言”,与罢免官员相关。而近日各大媒体的报纸似在搞一场分析竞赛,犹如猜测福彩双色球的蓝球将出号为几那样,尽 力猜测着各种人事安排。一场颇与“权力分赃”无异的会议,居然能够被带动得如此有声有色,实在需要极大的功夫。宣传部门一直精于此道,其目的自然在“实现 领导意图”,倘若这意图不得实现,可以想象相关的宣传官员、媒体巨头将负何等沉重责任!但是,很明显,姚立法的“罢免”诉求,不在美滋滋地等待掌握权力之 人的考虑范畴之内。一般来说,人大代表罢免官员,常常是基于此人已经遵照上级指示予以查办才能很快实现。如成克杰、陈良宇之流,只有当这样的人已经足够威 胁到更大的权力与利益,才有可能“一锤定音”地让其“赤条条”而去。而民间自发的罢免,同僚自发的罢免,则象是搞一阵战战兢兢的“起义”,其风险乃是巨大 的。许多反腐败的专业人士也曾对此作出总结,譬如说,一个镇级一把手,就这么一个最小的基层政权之最大的官员,倘若其有何罪责,那么在起初反对此人的民间 人士之中,第一个要考虑的问题就不是证据是否充分,而是能否“一次性搬倒”。如果一次性搬不倒,那么此人就有极大的回旋余地,而后反过来予以报复,让你永 远也翻不了身。

姚立法是久经训练的人,他深知这一系列的潜规则。他一直在打着艰难困苦的持久战,一方面出于他对于民主法治的极大信仰,这当中充满了无数“实证”的研究, 其思绪所延伸的,不唯独是一个潜江市、一个湖北省,乃是整个中国。他有着如此之胸襟,就其阶层而言,已经算是相当出色的人物,其影响力乃在民间,乃在同 情、理解、暗暗支持他的体制内。他有着一股近似“超人”的勇猛与无畏,始终铁骨铮铮。多少年以来,在“民选人大代表”这个焦点话题上,除了吕列邦,再没有 第二个人有姚立法那样大的影响。在网上,他有着相当多的铁杆粉丝;在生活中,他的家中总是聚集着一大批来访者。这样一个远近闻名的人,就那么单单的“一个 人”,就已将精神传遍神州大地,这在官方看来,无疑是巨大的威胁。我总感到,他颇似轰动上演的电影《墨攻》之中的墨家传人,本来是去救人,结果在救人的过 程之中,其影响力已深入民间,民众对其爱戴拥护之程度,乃有远超君主之势,故而君主为保私权,将此墨家传人打为“反革命”,视之为欲图谋造反的人物,于是 处处置其于死地,甚至连同情此人的一般民众也极尽杀戮之。多少为民众前程而谋的人,都败在强权的利用、摆布、压制与戕杀之中。今天的姚立法,就是这样一种 悲剧人物。

专制的本意,即以权力为第一重器,权力之至高无上最终都要落入一己私利之中。诺大的一个中国,自君主专制到党主专制,怀抱伟大理想的人物,能够自善其身就 已是极大的造化,已不必论及能否打入体制内部,推动首脑施以良政,推动优秀体例,着力于民众利益而谋。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腐化,而权力之“受监督”与“反 监督”,实在是两门极大的学问。当整个气候已经严重变阴、变冷,一点温暖的阳光轻而易举就能变明为暗,甚至越来越黑、黑暗至极。真正杀出一条血路的人,在 这当中将要承受多大的代价,这是一般人所想象不到的。姚立法是这个时代的正道,却居然成为这个时代的另类,真是悲哀(我一直想弄个明白,为何姚立法这样优 异人才居然成了另类与边缘?)顺民的时代远未结束,送葬的人却此起彼伏,这就是今日中国的普遍状况。然而,不可否认的是,中国人已经在越来越聪明的同时, 渐渐地明白了自己的自由与权利将是多么重要。如果每一次的经济发展最终都要归综于弱势群体的受难,如果每一次的人事变动只不过是为少数人铺设一条通往“人 间天堂”的道路,同时又遮蔽和包庇太多历史劣迹,那么这样的制度能否长久维持?民众是否能够永远顺从?

勿怪我之尖锐,实际上我之所道早已成为常识,而民间之怒早已超出我及姚立法等辈的想象。糟糕的是,到今天为止,当局仍然明知故犯,太多人都想维持现状。一 个完美十足、人人君子的“和谐社会”,到头来仍然需要牺牲中国最具良知与远见的一批人。为此,我感到极大的遗憾。如果打开网络,或者走入底层,当局一定会 感到事态将比想象中更为严重,但不一定知道这是为什么。最终,只好抓出其中声音最响的一批人,总是那样周而复始地杀鸡儆猴——事实上,这一招在中国已经玩 了两千多年。我们这个民族的英雄,在遭受这样一种不断重复的命运的同时,当然还有另一种牺牲的办法:殉道。殉道,乃是对信仰高度遵从,对现实实感无奈的举 动。有人自杀,意欲唤起民众意识;有人绝食,意欲震撼当局之硬心;还有的人,诸如《精武门》中的陈真,或者《天龙八部》中的乔峰一类,虽是虚构的故事,却 是真正的民族精神,这种精神是为了避免战事,达成双方的和平,达成众人抛弃血刃的目的,走向理解与包容。

我想告诉拘捕或者“非法绑架”姚立法的那批人及其幕后主谋:时代变了,潮流变了,人心变了,整个气候已经变得不能再变了,那种旧式的、愚蠢的、低等的、逆 流而行的一切,都该统统结束了。类似姚立法这样的人,单是我之所见,就有那么一大群,整个中国在现在这样的时代里,已经有大量的人在为更高远的政治理想铺 路,纵然有再强大的国家机器,也难以扭转整个局势。请不要用另一种眼光来看待我的如上所述,事实上,“自外于国人”或“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”之类中国深层 文化,总是将这一群把权力当作巨大磁场的“吸钱器”的掌权者,控制得服服贴贴。然而,这显然与现代政治意识相距甚远。现代政治意识强调的是:公共精神,权 利观念,尊重法治,反抗压迫,等等。如果需要有人给当局上课,倒不如让这群人回过头去看看如下内容:人道主义政治论、天赋人权论、政治自由论、分权制衡 论、代议制理论、民主政治论、实证社会政治论。或者,对比台湾、香港,做更具体的参照。

我曾看过一部香港电影,叫《反贪风暴》。其中,自身心理就有问题的心理医生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凡是与正常人不一样的,都可视为不正常。”这“正常人”,指 的是当时香港90%以上的人走后门、套近路、捞非法之利;而“不正常”,则指的是敢于站出来呼喊铲除腐败的极少数人。那是香港的上个世纪70年代,社会秩 序严重混乱,贪污腐败极其严重,黑社会势力强大至延伸于政府人事安排领域之中,同时,正直的反贪官员被勒死,正直的警察被同僚开枪击伤,屈指可数的举报人 被炸死,屈指可数的证人被枪杀。现在的中国大陆又要如何来面对这些问题?难道要逼得姚立法这样的人借助体制内外的力量,去建立一个中国大陆式的“廉政公 署”?前段时间,听友人谈起临近的四川省泸州市,同样有一位人大代表,“喜欢到处跑,到处打抱不平,结果被整得很惨,什么都失去了”。所以,诸位,姚立法 之受难绝不是个案,乃是一个“类似群体”的集体受难,普遍受难。这是中国颇具希望的一点推动力量,他们的土壤已经挖掘得很深、很厚,并将走向肥沃与茁壮, 请当局正视这一问题。末了,补上一句要点:立即释放姚立法!

Posted by yaolifa姚立法 in 04:03:49 | Permalink | No Comments »